部门公告
关于停用海陵区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6-03-13 10:38
  • 浏览次数:

泰海市监特告【2026】2号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3.10第三款:“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拟对符合上述条件的31台特种设备进行停用,具体清单详见附件。各有关单位对拟停用特种设备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咨询、说明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海陵区拟停用特种设备清单

联系单位: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230号

联系电话: 0523-86998995


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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