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盐泰锡常宜铁路项目(城西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公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6-07-1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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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的规定,决定对盐泰锡常宜铁路项目(城西段)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实施征收调查,现将房屋征收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盐泰锡常宜铁路项目(城西段)

二、调查范围

东至中央储备粮泰州直属库有限公司1、4、7号平房仓东侧沿线,南至村庄道路,西至长江大道,北至农田,具体范围以项目红线图为准。

三、调查内容

(一)房屋的合法性;

(二)房屋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结构;

(三)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期限;

(四)房屋的附属物;

(五)土地权属四至、面积、用途以及取得方式;

(六)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

四、调查期限

2026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止。

五、调查要求

为确保房屋征收调查范围内调查资料的准确性,被征收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土地权属证明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积极配合房屋征收调查工作,认真核对调查内容并在《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调查表》上签字或盖章。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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