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公告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6-11-03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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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泰州市海陵区阿华艺术团、泰州市海陵区爱乐艺术培训中心、泰州市海陵区大篷车戏曲艺术团、泰州市海陵区皇家德州扑克俱乐部、泰州市海陵区轮极限轮滑俱乐部、泰州市海陵区双凤曲艺艺术团、泰州市海陵区心连心艺术团、泰州市海陵区幸福唐楼扬剧团、泰州市海陵区友好健身中心、泰州市海陵区渔水情戏曲团、泰州市新星艺术学校登记证书有效期届满未换证、未按期换届,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两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上述11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予以公告。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可自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上述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本机关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33号邮政编码:225300

联系电话:0523-86391121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民政局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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