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2026-02-11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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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江苏省海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面积共2368.2196公顷,包括4个区块,其中,区块一四至范围为:东至引江河,南至龙轩路,西至明星路,北至新通扬运河;区块二四至范围为:东至天韵路,南至景光小区,西至九里沟,北至新通扬运河;区块三四至范围为:东至青年北路,南至新通扬运河,西至天利农产品物流中心,北至铁路沿线;区块四四至范围为:东至长江大道东侧九里沟,南至五号河、六号河,西至西冯大河东侧约50米,北至麒麟大河。
规划期限:2025—2035年。
产业定位:构建“1+2+X”现代产业集群体系,协同发展现代服务业,“1”是指做强战略产业:新一代光伏与储能产业,“2”是指做大支柱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智能家居产业,“X”是指培育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大健康产业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评价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上位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方案论证分析、污染源预测与评价、环保基础设施评价、存在问题解决方案及规划调整建议、公众参与等。
三、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省海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362834102
联系邮箱:1058489063 @qq.com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世纪大道99号
四、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36
联系邮箱:411572861@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园区内及周边居民,或者在园区工作以及相关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欢迎您针对园区规划及环保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发送给规划实施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八、公示时间
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