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海陵区城东街道
- 发布日期:2023-02-17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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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6日至5月25日,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对城东街道进行了巡察。市委巡察组向城东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严密整改工作体系。此轮巡察,城东街道党工委共接收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反馈的4大方面13项任务45个问题。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印发《关于成立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召开6次专题研究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5次专班研判巡察整改情况。制定《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巡察海陵区城东街道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对照巡察反馈具体问题,逐一细化分解,班子成员逐项认领,涉及职能部门全程参与,形成整改任务和责任两张清单,以最务实的行动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2. 压实主体责任,问题整改得到有序推进。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街道党工委印发《关于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巡察海陵区城东街道问题整改工作进程表》,制定142条具体整改措施,分别由党政领导牵头,机关职能部门具体落实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项项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3. 坚持攻坚克难,整改举措得到有效落实。街道党工委始终坚持“正视问题抓整改、团结实干促发展”的工作理念,紧紧抓住重点人和事,查根源理脉络,班子成员群策群力,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走深走实。坚持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原则,修订完善《城东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城东街道内部控制制度》《城东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工作的程序性和规范性,促进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存在学用脱节现象”问题的整改。
根据整改要求对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中心组学习全过程。拟定专题研讨课题,2022年10月28日中心组围绕“关于加快‘强富美高’新海陵建设推进北部生态经济发展的思考”“加强档案管理 助力乡村振兴”两个专题开展研讨。截至目前,组织集中研讨5次,每次2—3名班子成员作了交流发言,并及时发放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醒单。根据年度调研课题清单,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选定1—2个课题,有11名班子成员形成调研报告,“推行片区大党委探索融合党建新模式”“发挥人大监督平台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作用的研究与思考”“加强和规范基层档案管理服务乡村振兴的调查研究”等课题在花园村、春兰社区、宫涵社区实践运用。
2.关于“主题教育活动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坚持思想引领,常态化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印发《城东街道关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将党史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纳入党课内容。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读原著读经典,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到挂钩村(居)开展宣讲活动,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支部学习,针对缺课部分通过自学自检、互帮互学及时补学到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通报机关各支部固定学习日、支部学习参与率情况,党员固定学习日参学率达85%以上。
3.关于“产业转型升级、城市转型提级缺乏深度谋划”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11月12日专题召开会议邀请区发改委副主任对《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区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进行解读和指导,街道党工委会紧扣区委区政府关于城东街道经济建设最新的功能定位进行专题研究,会议就“十四五”期间街道产业转型、高质量发展方面形成建议性目标举措,重点经济指标持续向好。二是依托育才路、春晖路、茂业广场、老街等商贸业态集中区域,引进培育一批夜市元素商户,鼓励举办规范化的夜市和商场中央内庭活动。三是加快“沉睡型”项目复苏步伐。针对卜蜂莲花超市暂停营业的情况,街道联合鲍坝社区主动“牵线搭桥”,以业态调整、引进合作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发展。关注泰茂城项目盘活复苏工作,积极参与相关方案的论证和洽谈。加大服务力度,引导茂业广场、老东河商业广场等综合体,引进培育区域性总部经济、低碳经济等现代服务业态。中石化泰州分公司、兴业银行海陵支行、中国移动城东营业网点均已入驻。
4.关于“对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缺乏强烈自觉”问题的整改。
一是街道主要领导每月不定期对高质量指标、主要经济指标进行调度,相关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排名靠后的指标进行“回头看”,分析差距、查找不足,拟定进位目标,制订12条重点举措,对应到具体企业、项目、人员、时间进行任务交办。二是专利申报等工作补助已停发到位。深入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政策宣传,鼓励引导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申报8家,认定4家。三是街道主要领导牵头召集相关人员,对“虚报、虚假注册”工作进行分析,布置注销事宜,98家虚假注册企业已经全部注销。由经济发展局牵头,深入社区、企业进行宣传,鼓励自主创业,已累计新注册企业260家、个体工商户566家。
5. 关于“项目招引实效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11月12日,街道专题学习“十四五”规划的同时,研究部署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研究决策,要依托茂业天地、老东河商业广场、苏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平台载体,靶向招引一批符合区域和产业发展定位的项目。二是认真开展“三大一送”走访企业活动,街道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项目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妇女儿童医院二期项目于2022年7月份开工,并通过市现场认定;兴茂广场项目已开工建设;中天书香名邸项目正在修改规划方案。三是加强对上级各类企业奖补政策研究运用,积极协助辖区内企业申报各级奖补资金。
6.关于“乡村振兴谋划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南北结对挂钩制度,进一步深化推动南北经济融合发展,在帮扶上求促进;依托魏徐、丁冯特色蔬菜种植与盒马生鲜合作,发展高效农业、订单农业,形成以特色蔬菜种植为主导产业的“盒马村”;积极争创生态宜居及美丽乡村示范镇、村,唐甸村规划建设李明扬历史文化纪念馆项目。丁冯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已申报海陵区美丽宜居示范村。二是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围绕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重点治理扒翻种植、乱堆乱放、车辆停放等脏乱差现象。制订《城东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攻坚提升行动考核办法》,定期对物业企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通报,督促物业企业履职尽责,形成长效管护机制。三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回头看”专项行动,与住建部门充分对接、邀请专家到现场踏勘,形成新的污水管网接管方案,累计新增接管户约500户。丁冯村总户数702户,剔除因拆迁、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户数外,剩余541户均纳入设计施工范围,目前累计接户433户、接户率达80%。
7. 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仍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压实村组耕地非粮化、抛荒排查主体责任。结合具体地块实际情况,对部分能恢复耕种的地块组织人员立即整改,并动员周边农户将抛荒地、拾边地充分利用予以种植。二是与自规部门沟通对接,拟将花园村一处抛荒地块纳入2023年复垦计划。针对泰东河东侧80亩红土问题,街道召开约谈整改会责令当事人迅速清理,通过在泰东河河边两侧出行路道安装围栏,在站前路与泰东河交界处设置门禁等措施,严禁倾倒垃圾,实现长效管理。截至目前,花园村已完成泰东河东侧土地粮食种植招投标,相关土地已平整,近期恢复耕种。三是以全区违法用地清零行动为契机,宣传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
8. 关于“街道‘三整合’机构改革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对照“三整合”机构改革要求,严格按照“一办七局一中心”运作,重新制作门牌标识,以楼层区域为单元,融合“局办”人员力量,统筹原有科室业务,试行“大部制”。将“三整合”机构改革前原有30多个科室的印章全部收回封存、上交,规范好“一办七局一中心”印章审批、签字、记录等使用流程,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责任机制。2022年9月29日优化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11月上旬结合中层干部调整提拔4人、平级交流3人,配齐配强“一办七局一中心”工作力量,明确主任(局长)负责制,部门工作归口管理,实行长效跟踪、问效管理。
9.关于“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街道成立村民建房工作小组,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强势推进村民建房工作。督促花园村“两委”成立专班入户包保,分两组推进征地矛盾协调,涉及的25户已全部签约,目前正办理相关规划建设手续。加大北部村村民房屋巡查力度,截至目前协助申请鉴定C级危房21户,建筑面积共计5498.86平方米,均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翻新维修。二是积极协调安置房屋建设。智堡学校南侧安置区由区海发集团负责承建,预计2023年8月竣工,具体回迁安置时间由区政府统一安排。森园路北侧安置区由区海发集团负责承建,预计2024年9月竣工,具体回迁安置时间由区政府统一安排。茂业安置区建设由区海发集团负责,该地块具体挂牌上市事宜,正在积极协调推进中。三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环境整治。2022年街道完成东河花苑一期、二期、金通桃园3个老旧小区的改造。迎春小区、春兰小区、农委宿舍、口泰路226号已纳入到2023年海陵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教工三村小区已纳入到2024年海陵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教工三村17-401业主已申请公维基金进行维修。
10. 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功能运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六室一场所”的要求,对丁冯村和孙金村的居家养老服务硬件设施进行了提档升级,已投入运行。目前,街道城市和涉农社区的居家养老设施已符合江苏省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要求。二是督促指导花园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调整,在3个自然片区分设居家养老服务站,其中黄垛片由原卫生室改造、解楼片由两间平房组成、黄垛小区由原物业用房改造,就近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精神慰藉、保健康复等居家养老服务。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坚持服务导向,进一步规范“爱帮360”运行流程,取消将服务对象情况拍照上传的做法,切实把为民服务工作做实做好。三是针对普惠服务和政府补贴服务对象,充分征求意见,梳理个性化服务需求清单,积极与上级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接反馈,及时调整服务项目,充分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11. 关于“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不够及时和规范”问题的整改。
专题召开党务工作者例会,组织学习《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城东街道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指南》,明确使用范围、使用流程等,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便捷。对10个城市社区为民服务资金项目进行优化调整,指导碧桂园社区、春晖社区、东城社区为民服务资金整改,退回违规部分使用资金,明确为民服务资金使用“七不准”要求,坚决做到专款专用,分批次报支部分结余为民服务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出实效。
12. 关于“党群服务阵地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对22个村(社区)逐一走访,深入了解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模面积、功能布局、标识标牌、服务品质等方面情况,督促宫涵社区、智堡社区、孙金村、丁冯村等对闲置功能室进行优化调整,提高使用质效。积极协调通过租赁育才路育德桥西侧写字楼、春晖路体校北侧商业楼解决育才社区、春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偏小偏散的问题,并结合写字楼、商业楼现状进行改造提升,为居民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13. 关于“政府债务控减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街道债务额度和结构,召集财政、资产等部门进行研判,制定了《城东街道债务风险化解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当年新增财力的20%必须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年度化解存量债务应达到年初存量的10%以上,所有债务2026年8月16日前化解完毕,确保债务化解取得实效。二是在区平台公司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区国资办指导下,由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城东资产等3家公司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分类施策,启动了3家公司撤并相关程序。同时,与区法院执行庭积极对接,明确专人专班负责,继续追缴城东资产相关债务。三是对照年度财政收入目标,按照正常纳税、协调纳税等对辖区内税源单位进行研判分析,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具体到企业、时间节点,分企业安排专人跟踪,确保应收尽收。严格执行《城东街道债务风险化解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8月以来,扣除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及债务付息等刚性支出后未有结余。
14. 关于“安全生产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街道安监、城管、物管等多部门联动,对小区违规使用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清理春晖社区教工三村、东安社区阳光新城等小区违规使用燃气31处。二是针对小区飞线充电问题,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对辖区老旧小区公共线路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剪除私拉乱接电线150多条,坚持疏导结合,安装电动车充电桩82处、3508个充电位。三是老东河豆制品加工区安全隐患问题,列为区领导挂钩督办项目已完成整改销号。花园村危桥已全部拆除。育才社区违停问题得到集中治理,并对小区物业进行约谈和处罚。
15. 关于“信访矛盾化解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信访联席会,及时分析研判,找准案情症结,研究化解突破口,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寻求政策支撑,为积案化解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全面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立规范高效的信访秩序。三是严格遵守“阳光征收”原则,依法依规实施征收搬迁,全力维护被搬迁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坚决用准用好用足政策,从源头预防和化解信访增量。
16. 关于“班子工作力量不够集中”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泰海委东〔2022〕53号),明确优化党政班子成员分工,全面实行AB岗制度。二是平时充分利用视频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让驻外参与区中心工作的3位班子成员了解街道重点和分管工作,回泰期间积极投入分管工作,主动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三是对照《关于明确街道“1+2”联系村(社区)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落实指导村(社区)班子建设、掌握社情民意、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协调解决问题等干部联系工作职责,不断提升班子战斗力、执行力、凝聚力。
17. 关于“相关议事规则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根据《城东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优化议事程序,制定了党工委扩大会、党工委书记办公会、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10万元以内的事务性支出议题,由主任办公会具体研究决定,避免党工委会议事事无巨细。会前,提前下发会议通知和议题申报表,相关议题经分管领导把关,再提交会议讨论研究,严格规范议事流程,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原汁原味记录会议内容。会后,由会议牵头领导签字确认,特别重要的研究事项,会议记录交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会议记录统一存档。
18. 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纳入到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之中。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由集体讨论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街道“三重一大”事项会前由分管领导研判把关,成熟议题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决策。涉及村(社区)的“三重一大”事项经村(社区)“两委”会集体研究后,由街道挂钩联系领导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决策,党政主要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末位发言表态,确保了会议高质高效。
19. 关于“组织生活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工作组对22个村(社区)开展“双查双处”,重点检查村(社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指导村(社区)及时整改。二是对组织生活会中个人剖析材料详细核查,对材料弄虚作假、照抄照搬的花园村、春晖社区等工作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在全街道通报警示教育,并重新撰写剖析材料、批评提纲。调整优化机关三个党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小组长等人员架构,明确机关支部组织生活运行规则,提醒领导干部、督查机关干部参加支部活动,参会率达到85%以上。三是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明确支部建设硬件、软件等指标,抓牢支部基础工作。同时,将支部建设工作纳入到村(社区)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
20. 关于“支部会议记录不详实”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务工作者例会,对支部会议规范记录进行专题指导,明确党务工作者具体负责《党支部会议记录本》记录、保管工作,对记录本中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应到会人员数、实到会人员数等要素如实填写,有效解决记录混乱、查找不便、保管不善等问题,确保会议记录分门别类、规范有序。对春兰社区、花园村记录不规范的重新整理记录。借助“双查双处”契机,对支部会议记录逐项过堂,对记录不规范、不详实的党支部会议记录,现场整改,规范填写。
21. 关于“党费核缴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按照《海陵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泰海组发〔2022〕25号)文件要求,2022年7月、2023年2月街道机关、村(社区)依据个人收入对所有党员党费重新核算,准确核定个人交纳党费标准,全街道每月收缴党费2.4万余元。春晖社区重新核算社区干部党费并进行补缴,魏徐村催缴2019年1-5月部分未交党员党费,育才社区追缴出国党员党费,合计424.1 元。在指定单独设立党费专用存款账户,建立党费收缴明细账,由党群工作局(组织)专人负责,每季度审核机关、村(社区)党费收缴明细并盖审核专用章,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收缴、严格手续,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并按时将收缴党费上交至区委组织部党费账户。
22. 关于“发展党员规范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开展党员发展专题培训,对党员发展5个阶段25个步骤进行规范,对东风社区党总支代替党支部发展、错误盖章的进行整改,确保党员发展流程正确、规范有序。对花园村党员异地发展已由区纪委问责。街道建立党员发展“红黄绿”三色亮牌管理制度在党群工作局“挂图作战”,注重把在文明城市创建、房屋征收搬迁、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积极分子吸纳进党组织,完善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储备库,确保党员发展不断档,发展党员有质量。2022年下半年发展11名党员,杜绝村(社区)三年未发展党员的现象。
23.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回头看”,对前期提拔的干部档案资料全面校对核查,主要从选配预审、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任职发文等方面进行全面“体检”,规范酝酿、动议等全阶段全过程会议记录,对档案材料中缺失部分进行及时完善,补全部分在职机关工作人员的入档资料。严格对照《海陵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行干部选拔任用,酝酿、推荐、测评、考察规定动作按部就班、一个不少,做到事前充分对接、事中及时报告、事后主动备案。在推荐过程中扩大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人数和覆盖面,全面考察、精准“画像”,结合2022年11月份机关中层干部调整,规范各个环节流程,并形成操作模板。
24. 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街道三年年轻干部配备计划,2022-2024年实现街道92后中层干部占比不低于15%,其中,92后、95后中层正职至少各1名。结合街道年轻干部现状,2022年招聘2名事业编制人员,向区委组织部上争1名党政青年人才、1名选调生到街道锻炼,充实街道力量。11月份对机关干部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老中青梯次配备,提拔80后1名、85后1名、90后1名、92后2名,缓解“老多、中少、青缺”的结构问题。二是开展中层干部“试金”讲坛,13名中层正职上台分享工作感悟,通过写、讲、说等方式全面提升中层干部能力素质。三是实施“淬火计划”,鼓励引导年轻干部参与疫情防控、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等中心重点工作,在一线锻炼识别干部。3名年轻干部到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妇联实践锻炼,1名参与街道见习主任岗位历练。
25.关于“村(社区)干部任用存在私设岗位、因人设岗”问题的整改。
村(涉农社区)干部按照《海陵区村(涉农社区)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实施办法》(泰海委发〔2020〕3号)、《海陵区村(涉农社区)干部专业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泰海委办〔2021〕59号)要求,实行“四岗十八级”专业化管理。结合新一批6名兴村特岗人员招聘,补齐优化村后备力量。取消副村级、正村级不规范岗位职务。对22个村(社区)统一实行专业化管理,城市社区按照《关于完善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民发〔2018〕141号)要求,实行“三岗十八级”专业化管理。
26. 关于“人才工作缺乏活力”问题的整改。
坚持“大人才”理念,扎实推进人才兴街举措,明确党群工作局牵头,联合经济发展局、财政分局、人社所等职能部门成立人才工作专班,就人才投入、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等工作共思共谋,走访企业摸排、培育2023年省“双创项目”,“333”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引进高层次人员33人,完成新增高技能人才50人。2022年统一招录136名专职网格员,有效解决“社工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与区职称办对接,聘任2名高级、4名中级、2名初级职称人员,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力量。
27. 关于“编外用工人员数量过大”问题的整改。
按照《海陵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办法》,对街道2018年招录的14名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劳动合同续签。针对其余合同制人员由党群工作局牵头,规范合同资料,及时备案优化,完善个人档案,实施全流程全过程全系统管理。对15名长期借用的村(社区)工作人员统筹安排回原单位工作,按照“只减不增”原则,规范编外用工的使用,清退消化10人。加强对机关人员效能督查、考核,将考勤、参会情况等定期督查通报,倒逼编外人员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履行工作职能、创造工作效能,杜绝“人浮于事”的现象。
28.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落实《2022年度城东街道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签订《村居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党工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开展区域内意识形态形势研判分析2次,有效保证辖区意识形态领域不发生突出问题。制定下发《城东街道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细则》,把自查自检、分析研判等贯穿平时工作,2022年第三季度班子成员在分管条线开展意识形态重点工作15项,并填报《城东街道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排查报告》。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周活动,在公众号设立思想领航专栏,发布意识形态典型教育案例5篇,开展意识形态案例专题学习活动22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道德讲堂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8场次,大力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永泰陵园公益性公墓扩建规划,从源头防范私埋乱葬现象。
29. 关于“基层信息员队伍不稳”问题的整改。
调整优化人员结构,配齐配强22个村(社区)宣传员队伍,工作人员30岁以下占比50%;31-40岁占比50%;大学本科学历占比77.3%。通过业务培训、交流座谈相互取长补短,制定宣传信息员“四力”能力提升培训班计划,结合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举办一期宣传员培训班,促进“理论+实践”双提升。将基层宣传工作考核结果和社区工作人员评优评先挂钩,若有人员调整,须提前报党群工作局沟通把关,避免流动性过大影响工作。
30. 关于“运用新媒体开展意识形态宣传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通过系统培训,信息员供稿、图片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中央电视台17频道、新华日报采用稿件各1篇。完善网络舆情监管工作制度,细化网络舆情处置流程,加强舆情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网络安全态势分析和网上舆情管控工作,实时监控跟踪,妥善处置30条舆情信息,维护良好网络舆论环境。围绕社会热点、聚焦群众关注,紧扣重点工作,对“凤城之东”微信公众号进行优化提升,突出时效性、系列化,开设“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基层党建周周”系列专题,推送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稿件17篇,疫情防控稿件19篇,公众号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得到有效提升,关注人数从2850人提升到4526人。
31.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按照整改要求,每年至少2次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由纪工委对班子成员履责纪实平台规范记录进行定期督查,督促完善履责纪实平台记录,并每季度向党工委报告纪实情况,确保记录质量。建立主动发现、定期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责任机制,对不主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督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个人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2.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城东街道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完善了《村(社区)政治生态监测评价及预警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56条。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和党员廉政教育,在“凤城之东”微信公众号设置 “廉洁城东”专栏,推送廉政资讯、典型案例等相关警示教育文章31篇,集中开展警示教育3次,通报街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2起,制作廉政短视频《手廉即守廉》,组织“清风五月廉润初心”廉洁文化活动1次。班子成员累计对分管科室和所挂钩村(社区)廉政谈话60余次。党工委2022年第二、三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1次。
33. 关于“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纪工委书记专司纪检监察,不再分管效能工作。组织纪检干部撰写报送48条新闻信息,海陵廉政网录用17条,撰写调研报告1篇,安排1名同志参加区级纪检监察机关为期2个月的跟班学习,有效提高监督检查能力。从严从紧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自联动巡察以来,调查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整治、秸秆禁烧等方面的问题线索3个,对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其中3名为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34. 关于“村(社区)‘三务’公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22个村居重申了“三务”公开栏的规范化管理要求,专栏专用,按要求及时公示相关内容,安排人员加强日常监管巡察,每季度进行一次“三务”公开情况督查通报。已督促鲍坝社区将“三务”公开栏恢复原状,按规范要求公示相关内容。朱东村党务公开内容不全面问题已得到整改。
35.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在端午及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微信群发送廉洁提醒信息,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督查13次。深入排查2021年7月以来发放奖励及津补贴情况,共清理奖励及津补贴项目4个,相关财政资金全部收回。严格执行《海陵区关于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制度的通知》(泰海农工组办〔2022〕1号)规定,停发村干部2022年1月份以来的通讯费补助。进一步规范困难人员慰问,丁冯村违规发放的墓园值班误工补助全部清退到位,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对2名因病无法到岗履职人员开展谈话教育,严格执行长期病假人员考核管理规定。
36. 关于“干部攻坚克难精气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抓手,不断锤炼党员干部斗争能力和工作作风,加大历史违建的攻坚克难,积极协调区职能部门分类处置、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二是开展机关中层干部“试金论坛”、村(涉农社区)“放样子、亮群像”书记项目、城市社区“全科社工”培训等活动,全面锤炼干部能力,不断提升应对处置复杂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督查问责,对窑头村“两委”成员、碧桂园社区工作人员、迎春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7. 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增加基层负担”问题的整改。
开展基层形式主义大排查,形成针对性整改方案,并对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街道会议管理的通知》中的要求,提高会议组织效率和质量,合并会议,开短会,开有用的会,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继续清理规范公务工作群,精简各类QQ群和微信群,根据实际情况合并或解散,清理47个,保留9个。
38. 关于“财务基础和监管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城东街道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法》进行记账,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实现了账账相符。二是街道财政局专题组织学习《会计法》、《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和制度规定,会议通报了巡察反馈的问题案例,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全体人员进行了警示。研究制定了《城东街道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规范报支程序,不再由个人代支。对2021年8月支付电话费未审批直接报支的问题,已按程序进行补充审批,并对当事人教育谈话。三是成立由财政、司法、信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个人借款清缴专项工作组,对宕欠的72.2万元明细清单进行逐个研判、分类实施。
39. 关于“资产股权管控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巡察反馈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台《城东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泰海政东〔2022〕32号),明确每年按规范盘点和实时登记核销固定资产,确保账、卡、物相符。二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和各相关部门盘点的基础上,将核销固定资产列入对招标单位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核销固定资产。三是主动对接海诚担保公司,收取2017年以来的股权投资分红51.2万元,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按年度定期收取分红。
40. 关于“项目建设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出台《城东街道办事处招投标管理办法》(泰海政东〔2022〕31号),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招标范围及限额标准、招标方式,招标程序等内容,明确规定了加强全方位监督管理的条款,确保招标公平、公正。二是对邀标工程的档案进行“回头看”,查阅相关资料和审计意见,都符合招标、验收、审计等要求,未发现违规现象。从2022年5月起,新实施建设的28个项目中,邀标为4个,其他均为公开招投标,邀标比例降为14.28%。三是街道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无物管小区物业服务实施公开招标,目前已按要求组织实施。
41. 关于“违规收取(代收)工程招投标资料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对反馈问题中涉及的人和事,积极配合区纪委调查处理。调整街道招投标管理模式,聘请社会第三方招标代理,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不再参与专家评审工作。二是按照《城东街道招投标管理办法》,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完善代理合同,规定招标代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及服务内容,明确了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三是规范招投标代理的收费标准和流程,在代理合同中明确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和计取方式。
42.关于“防违控违处置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防违控违的宣传力度。结合新建小区集中交付,集中装修的特点,明确社区、物业的主体责任,加大巡查、制止、拆除的力度。二是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顶层炮楼浇筑屋面、阳光房等新生违建的依法查处,特别是近期交付的宝龙世家、中海九樾,通过约谈属地社区、物业公司等方式方法提前介入,从源头预防和制止违建现象发生。
43. 关于“街道上一轮巡察整改报告提出的‘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等工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经核查了解,未有实际成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10月28日,城东街道党工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研究《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11月12日专题召开会议邀请区发改委副主任对《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区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进行解读和指导,以“三城同创”为契机,致力招引一批引领性的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和文化产业落户。二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积极争创各级特色田园乡村。在疫情防控保供、片区联动发展中支持苏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森德农业、丁冯蔬菜基地等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发展,以产业振兴、环境优化、乡风文明提升等带动北部七村连片联动发展。三是指导鲍坝、斜桥、智堡等属地社区,策应凯尔上东、中海九樾、宝龙、新峰尚等小区陆续交付,配合做好相关社区小商业的招商培育工作。
44. 关于“街道上一轮巡察整改报告提出的‘修订完善《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等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经核查了解,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党工委已结合此轮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已制定《城东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并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党工委会和党政联席会分开召开,会前提前下发了书面会议通知和议题表,各类会议安排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原汁原味记录,会后,会议记录由会议牵头领导签字确认,特别重要的事项研究,会议记录交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会议记录统一存档。
45. 关于“街道上一轮巡察整改报告提出的‘规范清理东城公司的债权……’的整改事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经核查了解,目前仍有800余万元应收账款未追讨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区法院执行庭积极对接,明确资产办专门跟踪,继续追缴城东资产相关债务。二是通过约谈、发函相关当事人等形式了解具体情况,对各类欠款制订追缴计划,分类分批进行追缴。三是在区平台公司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区国资办指导下,由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城东资产等3家公司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审计,现已根据审计报告,启动3家公司撤并的前期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城东街道将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注重在常态长效上下足功夫,猛药去疴,为推进“幸福海陵”现代化建设贡献城东力量。
1. 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城东街道党工委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党的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担好主责、上手主抓,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
2.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始终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整改目标记在心中,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巩固防范反弹,不断建立健全巡察反馈问题长效整改制度。对已经彻底整改结束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坚决杜绝同类事件“死灰复燃”;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一着不让,务求取得实效。
3. 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实效。街道党工委将永葆在路上的政治清醒,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领导的监督和检查,通过定期汇报、专项督查、专题研判会议等多种方式,对各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管理,确保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任务时间节点,逐项对账销号,及时将整改落实最新情况报送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主动在街道、村(社区)公示栏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各方面监督。切实把整改新成果转化为深化作风建设、抓发展干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推动城东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6611110;邮政信箱泰州市海陵区口泰路88号街道纪工委监督室。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