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园公告
2026年罡杨镇罡门村绿化养护及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罡杨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6-05-2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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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321202101N26050010

根据海陵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罡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决定对2026年罡门村绿化养护及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外包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罡门村

2、项目名称:2026年罡门村绿化养护及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外包项目

3、建设规模:2026年罡门村绿化养护及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外包项目,服务期1年,项目预算12.5万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9日09:00至2026年6月5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华盛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天虹路1号三层)

3、报名方式:

(1)现场领取;

(2)将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后,报名资料单独扫描成JPG格式,发送至邮箱:jshs86967116@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人员确认资料无误后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联系人:谢工 17315661299。

注:仅限工作日接受报名,且线下报名缴费资料递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17:00时整,线下报名审核截止后不再接收线上自主报名)。

4、招标文件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交易时间及地点:2026年6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在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政府二楼西会议室开标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 17315661299  。

四、报名要求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本次项目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2.拒绝下述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投标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须在线下报名后至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线下报名后方可网上报名);

(2)意向报名人自行登录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实名备案后方可报名(注册网址为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3)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4)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方式;如招标不足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则暂停招标,重新发布公告进行二次招标。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填写《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并盖章,承诺书可至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报名费不予退还。

2、开标当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

3、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方式;如招标不足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则暂停招标,重新发布公告进行二次招标。

4、交易开始后,意向投标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5、项目成交后,中标方的保证金抵部分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退还保证金。

6、中标人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标段重新发包。

7、付款方式:服务经费按半年度发放,每半年经考核合格后支付年度合同款的50%(其中40%作为考核费用根据考核得分发放。每半年度6次月度评分均达到90分(含)以上的,考核经费全额支付;评分低于90分的,每低1分扣减月度考核费用的10%;月度得分不满80分的,视为不合格,扣除全额月度考核费用。采购人不支付利息,供应商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足额有效符合采购人财务制度的发票等资料申请付款;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相应款项)。

8、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公告在海陵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snc.gov.cn/)网站上发布。

项目联系人:宗主任,联系电话:18360014551 

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罡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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