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落实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省和市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则、调查计划和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区及各镇街(园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公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金融、交通、邮电、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人口就业、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公布资源、房屋、生态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各类统计监测评价,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和推进各部门、各行业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八)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发应用,协调和指导全区现代化统计体系建设。
(十)落实全区统计法治监督责任,组织开展全区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管理各镇街(园区)统计站日常工作,加强和推进全区统计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1月1日- 6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7月1日- 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10月1日- 12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523-86227651
办公电话:0523-86227331
通信地址:海陵区人民东路26号
邮政编码:225300
徐秋红同志:主持全面工作。挂钩工业园区(京泰路街道)、红旗街道。
缪建军同志:负责综合文字工作、高质量考核工作,协管综合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挂钩城中街道、城北街道。
曹 凡同志:负责机关办公、绩效考核、财务工作、招商引资、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人口和就业统计、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统计设计管理、名录库管理、统计分析、经济预警、统计监测工作、统计资料管理、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分管办公室、综合统计科、普查中心。挂钩华港镇、城西街道。
黄烜贇同志: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宣传、党风廉政、纪律检查、效能建设、行风建设、意识形态、机关党建、工会群团、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统计政策法规工作、工业统计、能源统计、投资统计。分管投资统计科、工业与能源统计科、执法监督科。挂钩九龙镇、罡杨镇。
王嘉华同志:负责服务业统计、贸易统计、住户调查、农村统计、专项调查、劳动力调查、社情民意调查、基层基础建设、农业普查。分管服务业统计科、海陵调查队。挂钩苏陈镇、城南街道、城东街道。
综合文字工作缪建军和王嘉华互为AB岗;教育培训、宣传工作黄烜贇和王嘉华互为AB岗。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宣传、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督办;负责全局性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牵头起草和修改有关非经济形势分析类的重要文稿;牵头负责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等;负责统计信息网的管理维护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绩效考核、群团和老干部等工作;调查研究全区统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规划、协调全区统计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协助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
(二)综合统计科(农业统计科)。执行上级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制度、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局制定的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核算和管理全区以及各镇街(园区)地区生产总值;开展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组织全区投入产出调查;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科学技术、文化产业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口、工资、企业用工、企业创新调查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妇女儿童、人口、就业、工资和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负责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监测及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综合评价;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承担高质量发展等监测评价考核方面的工作;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承担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
(三)工业与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统计调查;利用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工业运行以及景气状况进行监测;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能源、资源、环境、气候统计制度;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全区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考核监测;负责组织实施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指导部门能源生产消费、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统计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执法监督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其他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承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事务;指导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拟订统计全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信用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对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牵头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办监督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统计工作。
(五)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服务业企业以及事业单位、互联网相关新经济、交通运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等统计调查;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服务业、财政、金融、税收、交通运输、邮电、旅游、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