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法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计划。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推进全区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二)研究拟订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促进城乡商品市场发展。统筹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导、监督商务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按照分工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商贸流通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五)按照规定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开发区相关工作。拟订并且实施促进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开发区编制建设规划。研究分析开发区建设中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方案。
(六)负责全区货物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货物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设外贸促进体系,加强外贸促进工作。指导、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承担并实施机电产品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落实国家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指导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与便利化,负责贸易便利化“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
(七)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落实国家对外技术贸易、鼓励技术政策,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参与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有关事务,建立和发展与国(境)外政府经济主管部门的经济合作。
(九)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审批、备案工作。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指导规范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
(十)牵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拟订改善投资环境、客商投资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年度招商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招商队伍建设、项目研判、资源统筹等工作。负责联系各国、各地区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及各类经济促进机构。
(十一)负责全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贯彻落实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的相关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对外投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负责全区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及赠款。负责全区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十二)组织协调我区企业发起或者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贸易摩擦争端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协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十三)贯彻实施国家、省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全区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十四)承担全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工作,协调海关、银行、外汇、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
(十五)承担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举措,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建设。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商务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设,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
(十八)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管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实施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区商务局负责拟订实施农贸市场发展规划,牵头负责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拟订长效管理政策措施,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办公时间:1月1日- 6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7月1日- 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10月1日- 12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523-86221374
通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人民东路26号
邮政编码:225300
施 庆同志:局长,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于跃进同志: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工作,配合局行政日常工作。
季迪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外贸进出口、资金上争、行政许可、对外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开发区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科(行政许可科)、外国投资管理科(开发区科)。
曹 胜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信访、财务、工会、绩效考核、市场运行监测、成品油管理、商贸行业管理及流通体系建设、电子商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商贸流通科(电子商务科)。
夏 炎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招商引资、应急、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分管投资促进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徐 俊同志:党组成员,投资促进中心主任,主持投资促进中心日常工作。
区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工作。牵头起草局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拟订商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商务统计数据发布工作;牵头商务领域依法行政相关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重要工作、重要文件的合规性审查;承担国家和省、市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条约、协定实施的协调工作。
(二)商贸流通科(电子商务科)。牵头商贸流通行业有关综合性工作;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提出优化流通产业结构、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对药品流通、成品油流通、新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按照分工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支持中华老字号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推动地方老字号建设;负责内资直销管理相关工作;推动市场体系规范化建设;统筹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牵头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承担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商务领域电子商务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的运用和发展;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县、镇、村建设,打造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配合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出调控建议;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照分工承担相关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贯彻落实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按照规定负责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商务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三)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科(行政许可科)。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促进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工作;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承担对外贸易、服务外包数据统计和运行分析工作;指导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工作;指导、推进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指导、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协调推进对外贸易标准化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对全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工作;配合开展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对外投资合作政策;负责对外投资(非金融类,含在港澳台地区投资,下同)、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济援助、接受国际援助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企业实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和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的促进和服务体系;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数据统计和运行分析工作;负责推进区商务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省、市下放的许可或服务职能;牵头负责区商务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
(四)外国投资管理科(开发区科)。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规范全区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备案工作;开展外商投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牵头组织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开展全区外商投资纠纷投诉办理和调解工作。按照规定指导、服务、协调、管理开发区工作;研究开发区发展动态,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开发区建设情况;研究开发区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方案。
(五)投资促进科。牵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拟订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负责队伍建设、平台建设、资源开发和项目研判,拟订全区招商计划,牵头开展重大活动,协调推进重大项目;承担与各国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及各类经济促进机构的联系工作;承担邀请外国经贸人员来海陵的有关工作;承担区驻国(境)外各经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经贸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