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政府办
机构职能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抓好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及省内外各地发送区政府的公文;组织起草或者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报送发布的公文;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直属单位、国有企业等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颁发区政府各部门以及所属单位印章,管理、使用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章和介绍信,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要保密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统筹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

(五)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协助起草区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参考;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

(七)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直属单位、国有企业等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负责市人大、市政协和区人大、区政协交区政府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九)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报送重要政务信息;负责收集编辑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十)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上级机关、区外政府领导同志来海陵的接待服务和其他重要接待任务的协调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负责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区外事工作,拟订外事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地方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防范处置、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等重大事项,推动压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直属单位、国有企业等监管责任和风险处置责任,负责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联系协调驻海陵金融机构,深化政银企合作交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和金融服务;统筹协调全区资本市场相关工作,推动企业上市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我们

办公时间:1月1日- 6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7月1日- 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10月1日- 12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523-86222226

传       真:0523-86213131

通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人民东路26号

邮政编码:225300

领导信息

刘新民同志: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兼管秘书科。

徐翔生同志:联系协调教育、教育督导、卫生健康、老龄、侨务、妇女儿童、外事、港澳事务、台湾事务、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总工会、团区委、民族宗教、红十字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会等工作,兼管综合四科,协助分管秘书科。

张国亮同志:负责全区大数据发展和电子政务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政府办公室系统文电工作,联系协调联系协调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物价、服务业、项目建设、能源、对口支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政务服务、统计、金融、机关事务管理、税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工商联、供电、“太阳城”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重大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民生实事和办公室日常事务、人事、绩效、机要保密、文档管理、退休干部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电视电话会务、扶贫帮困等工作,兼管综合二科(大数据管理科)、电子政务中心,协助分管秘书科。

周志勇同志:联系协调财政、审计、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文字、重大会务活动协调服务等工作,兼管综合一科。

吴丹同志:联系协调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文化、体育、旅游、退役军人事务、供销、史志档案、社会科学、残联、水利、气象、广电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第一党支部建设、教育培训、共青团、妇联、统战等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工作,兼管综合七科、河长制综合协调中心。

陆昊同志:联系协调民营经济、科技、工业经济、信息化、通信、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第二党支部建设工作,兼管综合五科。

卞红岭同志:负责全区电子政务规划管理、组织建设、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监管,全区政府办公室系统督促检查、值班等工作,联系司法、法制、信访、公安、交警、出入境边检等方面工作,分管区领导交办事项、中心重点工作及民生实事的督查督办、群众来电来信办理和办公室依法行政、综治平安、信访维稳等工作,兼管督查室(值班室)。

董强同志:负责全区政府办公室系统和办公室调查研究等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综合文字工作,兼管综合调研科、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田朱同志:主持区政府外事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APEC商务旅行卡、外国人来华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对外友好交往、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等工作,联系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供水供气、建筑业、自然资源、规划、邮政、海事等方面工作,兼管综合三科、外事科。

孙庆同志:主持区电子政务中心工作,负责全区政府办公室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联系协调开放型经济(招商引资)、“信息城”“科创城”建设、海关、石油、烟草等方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兼管信息科。

内设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群团、人事、绩效和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承担文电收发、登记、传递和分办、催办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文电工作;承担机要保密、印信、文印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召开的其他全区性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区政府电视电话会务工作;承担区政府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车辆管理、信函收发、报刊征订和其他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

(二)综合调研科。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全局性、综合性报告,协调起草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稿和文稿,协调起草向市政府的工作汇报;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参与或者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召开的其他全区性会议的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编辑《海陵调研》。

(三)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综合四科、综合五科、综合六科、综合七科、综合八科。协助承担区政府领导同志的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办理相关部门的文电、会务、调研、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其中,综合二科负责拟订全区政务公开的政策意见,承担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发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组织区政府重大政策解读;负责具体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负责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及相关内容保障工作。

(四)督查室(值班室)。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任务分解和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拟订全区年度督查计划;协助联系区人大、区政协,承担有关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提案的交办、督办工作;承担“市(区)长信箱”来信的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送重要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统筹安排全区政府系统节假日和区政府办公室日常值班工作;负责编辑《政务督查通报(专报)》。

(五)信息科。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采编和报送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参与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编辑《海陵信息》信息简报。

(六)外事科。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办理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事项;负责办理全区因公出国(境)人员的证照申办业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负责全区APEC商务旅行卡、外国人来华业务指导和管理;指导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积极开展与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全区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工作。

(七)金融一科。承担驻海陵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引导银行和保险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参与协调企业融资问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协调地方法人银行重大风险防控及处置;承担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债务风险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早期干预等工作机制。

(八)金融二科。承担全区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地方金融综合统计工作;贯彻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防范查处非法金融活动,健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地方金融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