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信访局
机构职能

(一)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书信、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

(二)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信访人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筛选重要建议,提供给区委、区政府参考。

(三)督促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实施信访督查。组织实施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向有关部门、单位转送、交办、督办信访事项,指导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信访工作的综合绩效考核。

(五)负责全区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负责办理申请区政府复查的信访事项,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的答复意见。

(六)协调处理我区群众进京去省上访相关工作。应急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重要信访问题。

(七)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预警研判机制,对带全局性的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八)指导全区信访系统教育培训和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信访工作宣传。

(九)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承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事项。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我们

办公时间:1月1日- 6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7月1日- 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10月1日- 12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523-86216229

传       真:0523-86216229

通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关帝庙巷70号

邮政编码:225300

领导信息

李志伟同志  主持区信访局和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面工作。

朱国宏同志  协助李志伟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韩海波同志  负责督查法制科工作。分管高质量考核、综合考核、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挂钩联系苏陈镇、京泰路街道、红旗街道、城西街道,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完成局党组或局主要负责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与巫斌同志AB岗。

巫  斌同志  负责办信网络科工作。分管南京、北京方向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保障工作。挂钩联系城东街道、城南街道、城中街道,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住建局、城管局、公安海陵分局。完成局党组或局主要负责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与韩海波同志、徐洪同志AB岗。

徐  洪同志  负责办公室、接访应急科(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工作。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内部管理、安全、扶贫、工会等工作。挂钩联系九龙镇、罡杨镇、华港镇、城北街道,发改委、商务局、文体旅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完成局党组或局主要负责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与巫斌同志AB岗。


内设机构

海陵区信访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党建、调研及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区领导大下访活动的方案制订,对接联络、资料整理;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干部教育培训,指导基层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信网络科。受理办理群众来信(含网上来信,下同)和上级党委、政府转送、交办、督办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批办的群众来信事项;办理“省、市、区委书记信箱”、“省、市、区长信箱”以及局门户网站部门信箱来信;及时筛选重要来信报送领导阅示;督促、检查、反馈交办转办、批办信件的处理情况;负责重要来信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自办、会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对全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信访信息系统使用、指导和培训;指导检查全区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接访应急科。负责接待区内外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访;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群众以上访为由的聚集;统一协调驻京、驻宁信访工作力量,做好我区进京去省上访群众的接待、劝返工作;协调处置群众进京集体上访和到非接待场所上访,配合处理在京、在宁信访异常、突发事件,积极维护正常上访秩序,为来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甄别发放《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协助局领导查处重要上访案件;协调处理各部门、单位之间的信访问题;综合研究全区来访情况,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综合分析信访形势,负责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编发信访日报、信访摘报、信访快报,报送领导或有关部门参阅。负责区政领导接访(视频)工作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检查、督促交办案件的处理情况;指导、检查基层来访接待工作,并协助做好相关信访业务的培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督查法制科。负责中央、省、市联席会议批示交办的重大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负责牵头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督办的信访案件及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批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负责对全区各镇、街(园区)和部门、单位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检查、协调和指导全区复查工作;负责信访人申请区政府复查信访事项的受理、审核、报批、交办和对复查意见的把关,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终结工作;做好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办理工作的指导、督查、审核;负责信访听证的受理、组织、办理等工作;负责“百县千案”工作;负责信访失信人员的收集、认证、报送;负责信访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四无”镇、街(园区)创建;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