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划、计划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履行全区城市管理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
(三)承担区级层面城市管理协调机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协调、会办、交办、督办城市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四)研究拟订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区数字化重点责任单位以及一般责任单位进行督查、考评。组织开展城市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研究工作。
(五)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户外广告设施(含店招店牌)设置、建筑垃圾处置、临时性占道管理等事项的审批或备案工作。
(六)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区各机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园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本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依法承办区城市管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八)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九)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1月1日- 6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7月1日- 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10月1日- 12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时间:86655075
传 真:86655075
通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税西街49号
邮政编码:225300
党组书记、局长肖乐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市城管局执法支队五大队大队长李正林同志,负责五大队全面工作,协助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市容、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联系九龙中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华兰同志,负责财务审计、城乡垃圾分类和环境治理,分管财务、区分类办、工会。联系苏陈中队、红旗中队。
党组成员、市城管局执法支队五大队教导员沈俊同志,负责党建、群团、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教育、机构编制、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帮促扶贫、公文文秘、机要保密、党务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后勤保障,分管办公室。联系城北中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炳忠同志,负责违法建设防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疫情防控、渣土管理、洒水降尘,分管区防违办、机动一中队、机动二中队。联系城南中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顾宗同志,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分管行政许可科。联系城西中队。
党组成员、市城管局执法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邵宏斌同志,负责执法督查、考核、绩效管理、信访、作风效能建设,分管监督考核科。联系罡杨中队、华港中队。
市城管局执法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王克成同志,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信息化、合同制人员管理、后街背巷保洁,分管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京泰路中队。
市城管局执法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孟丹同志,负责依法行政、法治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妇联、女子巡查队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联系城东中队。
市城管局执法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周斌同志,负责市容管理、户外广告与夜景照明、创建,分管市容科。联系城中中队。
(一)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承担协调局系统的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办理及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会务、电子政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深化改革和项目招引等工作。承担办理局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科普、统战及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负责三服务、帮扶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保险、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的资金计划;负责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负责部门预算、决算编制;负责“三公经费”管理、工会经费审核划拨、票据管理、行政收费、罚没款收缴、财务检查监督、财务绩效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二)市容管理科(环境卫生监督科)。承担组织编制全区城市市容、城镇容貌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市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容质量标准、城市容貌标准和考核标准;负责拟订全区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区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分类治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案件受理科)。承担协调、组织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修订、审核、报批工作以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法治宣传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听证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业务指导、行政执法评议工作;负责部分行政执法案件的集中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以及行政执法业务统计和汇总上报等工作;牵头负责法治综治、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四)行政许可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制定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授权范围内的区级行政审批及行政服务事项在办理过程中的受理、审核、审批、发证、备案及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组织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负责审批窗口的运行管理。
(五)监督考核科。承担组织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受理相对人对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的投诉;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着装、标识、队容风纪以及办公秩序督查;负责上级各类信箱和公开电话、效能平台、网络舆情及群众来信来访等办理和督查工作;牵头负责对各镇(街道、园区)、区相关部门(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的督查考评及本局内部绩效考核、作风效能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