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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212020031/2024-01261656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
发布机构 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农民工欠薪维权以案释法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总工会
  • 发布日期:2024-01-2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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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23日,海陵区总工会接到“12351”职工维权热线平台工单,投诉人万某表示自己是农民工,反映某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拖欠其在某物流电商产业园务工的工资,合计4万元。

【调查与处理】

海陵区总工会接到“12351”职工维权热线平台工单后,及时受理了此案,并主动向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报送有关情况,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同时指派2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联合区住建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属地工会组成监督组,启动农民工欠薪机制,当天下午至某物流电商产业园调查了解情况。

经调查了解,某物流电商产业园位于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由某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承包建设,后又分为多个标段进行分包,投诉人万某实际与分包公司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双方未签订劳务合同。该项目已于2022年底竣工,目前某集团、南京某建筑工程、当事人万某均已离开海陵,无法现场核实具体情况。经电话联系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队队长冷某,其承认确实拖欠农民工工资。督察组立即向其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尊法、守法。冷某表示因财务审计等各方面问题,某集团未与其公司结算剩余工程款,目前也正在积极协调中,预计2023年12月能完成结算,届时将支付当事人剩余工资。海陵区总工会第一时间将获得的情况告知万某,并且表示如果后续未结清工资,还将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分析】

由于施工队在南京,投诉人万某在广州,各方无法集中一处讨论处理问题,海陵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沈某只能采取“云处理”的方式,紧盯某集团和施工队,采取查、问、讲等方式,反复对接协商,将相关政策条款和当下情况一一说明;每天主动电话安抚投诉人的情绪,每隔几天就向其反馈进展;多次至人社局、住建局对接最新情况进展。经过两个月的不懈努力,多方协调,最终在2024年1月2日万某拿到了欠付的工资。

“我拿到钱了,太谢谢你啦,阿姨!不是工会帮忙我都不知道该找谁了。现在终于能回去过个好年了,太感谢你们了!”2024年1月2日,沈某接到了万某的电话,质朴的言语难掩激动的心情。那一声“阿姨”(阿姨是江西话的尊称)和连连的感谢,是对工会工作的肯定,对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的感激。

【典型意义】

一份工资背后就是一份生活的保障,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本案中,省、市、区三级工会联动,主动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充分发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联合行政部门发挥最大效能,紧密推动追讨欠薪,最终成功讨薪。整个过程充分彰显了工会在及时发现和化解农民工欠薪工作中的担当作为和巨大力量,通过切实解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急难愁盼问题,让他们从心底里感受到“娘家人”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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