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 党组织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加强党对辖区内经济、政治、 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加强街道、社区(村)党组织建设,推进街道、社区(村)党建 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二)参与编制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规划, 全面落实城乡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 化建设;统筹做好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街企业、优化投资环境、强化人才服务、创新创业服务等工作,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组织实施辖区内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育、文化、体 育、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 疾人保护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农田水利 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街道、社区(村)为民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四)统筹协调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 理、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 理权限,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综 合行政执法工作,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各类问题;动员辖 区内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村)民主法治建设,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相 关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行网格 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六)加强居(村)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组织居(村)民和单位参与社区(村)建设和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社区(村)务公开。
(七)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1月1日- 6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7月1日- 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10月1日- 12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523-86572238
传 真:0523-86572238
通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扬州路195号城西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300
张 晋同志 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分管人大工委、政协和人武工作。
秦晓东同志 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分管财税、资产管理、审计、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财政所、农经站(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城西资产公司。
联系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局、区国资办。
曹志军同志 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分管效能督查,负责党工委交办的中心重点工作的推进。
分管人大办公室、党政办、效能办。
联系区人大、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效能办。
王 敏同志 协助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分管干部工作、机关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四位一体、关工委、群团、文明城市创建、政务公开、财务审批、绩效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组织科、宣传科、工会、妇联、团工委、考核办等,协助分管财政所。
联系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委编办、区人才发展中心、区民宗局、区老干部局、区关工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考核办。
周春华同志 分管城乡建设、建筑业、小区管理、农村公路管理、城市管理、防违控违、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工程招投标及“西大门”建设指挥部协调等方面工作。
分管建设科、城管办、城管中队。
联系区住建局、自规分局、区城管局、“西大门”建设指挥部。
许 薇同志 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纪工委。
联系区纪委监委。
陶遂强同志 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等工作。
分管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农业科、水利站、会计代理中心,协助分管农经站。
联系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总社、水利分局、供电公司。
花伟华同志 分管民政、残联、卫生健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分管民政科、残联、卫健科、人社所、为民服务中心、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医保分局。
吴萍萍同志 负责基层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协助分管干部工作、机关管理等工作。
协助分管党政办、组织科。
施江平同志 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反邪教与禁毒、依法行政、社会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分管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矛盾调处中心、城西派出所、综合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区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公安海陵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刘胜川同志 分管服务业、市场监管工作。
分管服务业科。
联系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任 平同志 分管工业经济、科技、统计、金融、综合执法工作,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
分管工业科、统计站、金融服务站、安监办、综合执法局。
联系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
陆 兵同志 分管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开放型经济、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城市创建、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
分管社区教育学校、文化站、招商办。
联系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区招商局。
戴剑伟同志 分管环保、项目建设、房屋征收工作,协助分管建设工程招投标、集体资产管理和审计等方面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分管环保科、项目办、征收办,协助分管建设科、城西资产公司。
联系区生态环境局、区征收服务中心、区住建局、区审计局。
周伟祥同志 负责城西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分管信访维稳工作。
联系公安海陵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马海龙同志 协助分管工业经济、开放型经济、招商引资、服务业等方面工作。
梅 凯同志 协助分管金融工作。
协助分管金融服务站。
陆邦祥同志 协助街道中心重点工作督查。
卫 斌同志 协助街道效能督查工作。
实行街道领导AB岗工作机制:曹志军与王敏互为AB岗;周春华与戴剑伟互为AB岗;许薇与吴萍萍互为AB岗;陶遂强与施江平互为AB岗;刘胜川与任平互为AB岗;花伟华与陆兵互为AB岗;陆邦祥与卫斌互为AB岗。
城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合设置9个职能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和办事处机 关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各界协商议事工作;负 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报告的起草、机关事务、档案、史志、保密、 信息、文件收发、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纪检、人武等组织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党群工作局(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组织建设、 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老干部、招才引智等工作;负责宣传、统 战、侨务、民族宗教、台湾事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承担基 层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承办行政复 议和诉讼事项;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法制宣 传、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协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协 助做好司法调解、法律服务、帮教、社区矫正等相关工作;负责 围绕“多网合一 ”,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网格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
(四)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教育、卫生健 康、医疗保障、文化、体育、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 安全、残疾人、红十字等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 治组织和社区治理等工作;负责殡葬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 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退伍军人优抚安置工作、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烈军属优抚等工作。
(五)经济发展局。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 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 题;负责贯彻落实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 方针、政策;负责经济运行、平台建设、项目推进、企业服务等 工作;负责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技 术成果转化;负责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引导企业开展知 识产权、质量、标准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标准, 开展各行业信息采集、规划统计和调查分析工作;负责基本建设 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负责对监管单位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 况的审计工作;负责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协调服务企业融资工作。
(六)农业农村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负责贯彻落实“三 农”工作发展战略,制订辖区内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负责统筹推 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村改革、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 理、“三资三化”监管、农村电商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 农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级集体财务核算和农村会计辅导工作; 负责土地流转工作、提供农技、农机服务工作;负责种植业、畜 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辖 区内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 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沿河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负责做 好防汛抗旱工作。参与负责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 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 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农村道路、桥 梁建设的规划、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供水、节水、污水处理、 园林绿化和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 监管工作,做好民防(人防)工作;负责征地、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管、生态环境长效管护工作。
(七)财政局。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编 制和执行财政预决算;负责本级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处 置工作;负责各类资金监管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管理 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按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解缴和结算工作;负责协税、护税、规费征(代)收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组 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联 合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执法队 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及执法、司法 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品安全监 管、职业卫生监管、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审批服务综合执法 一体化平台建设,承担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应急管理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
(九)为民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 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 管理;负责完善街道、社区(村)两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 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负责权限范围 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负责审批监管信息推送及相关业务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