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加强党对辖区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二)参与编制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规划;协调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统筹做好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街企业、优化投资环境、强化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工作,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三)组织实施辖区内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育、文化、体育、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疾人保护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街道、社区为民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四)统筹协调城市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着力解决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各类问题;动员辖区内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六)加强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居务公开。
(七)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1月1日- 6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7月1日- 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10月1日- 12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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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寅军同志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季文涛同志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主管财税、经济、审计、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具体分管经济发展局(财政工作)。
于万林同志主持人大工委工作。负责效能督察、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城市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建筑业、项目建设、招投标等工作。负责分工条线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具体分管人大办、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城建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工作、城建执法工作),联系城北城管中队。
宋丽敏同志负责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政协、宣传文化和意识形态、文明城市创建、统战民宗、人才、群团等工作。负责分工条线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具体分管党政办、
党群工作局(组织、宣传、考核工作)、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会、团工委、妇联、关工委、科协、老年科协。
何云同志负责民政、住房保障、残疾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工作。负责分工条线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具体分管社会事业局(民政、残疾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工作)。
孙跃平同志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制宣传、信访维稳、人防、社会管理等工作。负责分工条线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分管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指挥中心)、司法所。
张立道同志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红十字、环保、人武、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等工作。负责分工条线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具体分管为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红十字等工作)、人武部、退役军人服务站。
孙翔宇同志区政府办借用。
陈友军同志主持纪工委全面工作。负责分工条线信访维稳工作。具体分管党政办(纪检工作)。
刘凯同志负责公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消防、信访维稳、司法等工作。
许伯华同志负责应急管理、食品安全、消防等工作,协助分管宣传文化和意识形态、文明城市创建、统战民宗等工作,具体负责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统战民宗等工作。负责分工条线信访维稳等工作。具体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党群工作局(宣传工作)、党政办(统战民宗工作)。
李强同志(挂职)协助分管经济工作。
王枳旭同志负责经济、招商引资、统计、物价、市场监管、金融、商会、科技、麦创空间等工作。负责分工条线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具体分管经济发展局(经管、科技工作),联系市场监管分局。
王勇同志(挂职)协助分管审计、经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招投标、统计、物价、市场监管、金融、商会等方面工作。
城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合设置7个职能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和办事处机关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各界的协商议事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报告的起草、机关事务、档案、史志、保密、信息、文件收发、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纪检等组织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党群工作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组织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老干部、招才引智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台湾事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承担基层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承办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治理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协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协助做好司法调解、法律服务、帮教、社区矫正等相关工作;负责围绕“多网合一”,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网格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负责人武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体育、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残疾人、红十字等工作;负责殡葬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退伍军人优抚安置工作、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烈军属优抚等工作。
(五)经济发展局(财政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贯彻落实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负责经济运行、平台建设、项目推进、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技术成果转化;负责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量、标准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标准,开展各行业信息采集、规划统计和调查分析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负责对监管单位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协调服务企业融资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财政预决算;负责本级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各类资金监管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按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解缴和结算工作;负责协税、护税工作、规费征(代)收工作。
(六)为民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负责完善街道、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负责审批监管信息推送及相关业务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及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品安全监管、职业卫生监管、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建设,承担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应急管理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承担辖区内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沿河城市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负责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参与负责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区域内道路、桥梁建设的规划、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和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做好民防(人防)工作;负责征地、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管、生态环境长效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