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罡杨镇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加强党对辖区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镇、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推进镇、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二)编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规划,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三)组织实施辖区内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育、文化、体育、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疾人保护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

(四)统筹协调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动员辖区内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六)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社区)务公开。

(七)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我们

办公时间:1月1日- 6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7月1日- 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10月1日- 12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523-89661005

传       真:0523-89661005

通信地址:海陵区罡杨镇天罡路88号

邮政编码:225300

领导信息

王雪华同志: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协调西部智动新城联合党工委相关工作。

任福彬同志: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安全、财税等方面工作。

李  捷同志: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民宗、统战等方面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推进监督等方面工作。分工杨庄社区。联系区人大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

张苏云同志:分管党建、巡视巡察、政协、工会、团委、妇联、绩效考核及督查、机关管理、作风效能建设、关心下一代、老龄工作、扶贫协会等方面工作。分工西冯村。联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绩效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史志办、区档案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关工委、区老龄委、区扶贫协会。

张丽萍同志:分管审计、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扶贫、农经、水利、河长制、村级财务管理、供销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财税、政府日常等方面工作。分工罡门村。联系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办、区供销总社、区税务局、水利分局。

吴小祥同志:主持纪委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巡视巡察等方面工作。分工冯官社区。联系区纪委监委。

杨晓芳同志:分管发展改革、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项目、信用、金融、统计、商会、物价等方面工作。分工夏庄村。联系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统计局、区工商联、区商会。

高春林同志:分管政法综治、平安创建、司法、民政、残联、人社、医疗保障、全民创业等方面工作。分工夏庄村。联系区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医保分局。

韩雪松同志:分管镇村建设(包含交通、供水、供电)、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招投标、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消防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安全等方面工作。分工杨庄社区。联系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消防大队。

王  雯同志:分管社会工作、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健、红十字会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干部教育与考核、老干部、招才引智、关工委、老龄工作、扶贫协会等方面工作。分工东楼村。联系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红十字会、区委社工部、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委。

彭光明同志:分管生态环保、信访维稳、集镇管理、镇村违建监管、城管、市场监管(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政法综治、平安创建、镇村建设等方面工作。分工纯垛村。联系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海陵生态环境局。

黄少军同志:分管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干部教育与考核、老干部、招才引智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关工委、老龄工作、扶贫协会、发展改革、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招商、项目等方面工作。分工东楼村。联系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商务局。

金  鑫同志:主持派出所工作。协助分管信访维稳、消防、政法综治、平安创建等方面工作。分工冯官社区。联系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

王德军同志:分管人武、退役军人、招商、科技、科协、人才、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等方面工作。分工纯垛村。联系区人武部、区科协、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王大伟同志:协助分管农业农村工作。

沈  凌同志: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民宗、统战等方面工作。分工罡门村。联系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

史旭生同志:分管政务服务、便民服务、营商环境等工作。协助分管绩效考核、发展改革、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信用、招商、项目等方面工作。分工西冯村。联系区发改委、区数据局。

徐  瑟同志:负责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原科工园)遗留问题处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领导同时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信访维稳工作。

建立党政负责人工作职责替代AB岗制度。互为AB岗的党政负责人一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另一方的同志代为履行相关职责。

具体为:王雪华同志与任福彬同志互为AB岗,李捷同志与张苏云同志互为AB岗,杨晓芳同志与王德军同志互为AB岗,张丽萍同志与高春林同志互为AB岗,吴小祥同志与黄少军同志互为AB岗,韩雪松同志与彭光明同志互为AB岗,王雯同志与沈凌同志互为AB岗,金鑫同志与史旭生同志互为AB岗。 


内设机构

罡杨镇党委、政府综合设置9个职能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人大和政府机关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各界协商议事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报告的起草、机关事务、档案、史志、保密、信息、文件收发、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纪检、人武等组织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组织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老干部、招才引智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台湾事务、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治理,指导“两新”组织党建等工作;承担基层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承办行政诉讼事项;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法治宣传、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协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协助做好司法调解、法律服务、帮教、社区矫正等相关工作;负责围绕“多网合一”,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网格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负责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建设,承担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应急管理指挥、督查考核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贯彻落实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负责经济运行、平台建设、项目推进、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技术成果转化;负责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量、标准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标准,开展各行业信息采集、规划统计和调查分析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负责对监管单位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协调服务企业融资工作。

(五)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制订辖区内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负责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村改革、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三资三化”监管、农村电商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级集体财务核算和农村会计辅导工作;负责土地流转工作、提供农技、农机服务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

(六)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财政预决算;负责本级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各类资金监管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按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解缴和结算工作;负责协税、护税、规费征(代)收工作。

(七)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农村道路、桥梁建设的规划、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和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做好民防(人防)工作;负责征地、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沿河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负责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承担辖区内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管、生态环境长效管护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及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品安全监管、职业卫生监管、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数据、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体育、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残疾人、红十字等工作;负责殡葬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退伍军人优抚安置工作、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烈军属优抚等工作;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负责完善镇、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负责审批监管信息推送及相关业务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

罡杨镇人大、纪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等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