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华港镇机构职能
- 信息来源:海陵区华港镇
- 发布日期:2021-04-09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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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定和命令,依法行政。
(二)负责辖区内党建工作,切实抓好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员、干部队伍的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
(三)明确本镇的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发展目标,因地制宜制订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四)认真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议,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五)加强农村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镇综治信访维稳平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七)搞好镇村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科技、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联、商会、信息建设等工作,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九)负责辖区内人大、政协、人武、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联络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重大突发性事件迅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和及时处置。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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