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 索引号 | 3212020031/2026-0327112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6-03-27 |
| 发文字号 | 时 效 |
关于《2026年海陵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解读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6-03-27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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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现就编制《2026年海陵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我区编制《2026年海陵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
二、编制程序
2025年12月份,向全区广泛征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通过立项论证、集体审议、公开公布等程序,切实保障目录编制更加科学规范。
三、主要内容
《2026年海陵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包含文件5件,其中拟制定文件1件,拟修订文件4件。
因中央、省、市出台一号文件,为与上级政策相配套,拟出台《海陵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因文件部分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相符合,拟修订《海陵区违法建设防治实施办法》。因文件部分内容操作性不强,拟修订《泰州市海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提升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质效。因《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2025年2月1日实施)对水利工程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拟修订《海陵区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区级文件内容与上级规定保持一致。因文件部分内容与基层减负专项工作中关于督查、检查、考核的相关要求相抵触,拟修订《海陵区河道长效管护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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