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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业务
索引号 3212020031/2022-12161552 主题分类 民政业务
发布机构 海陵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12-16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关于调整农村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 信息来源:海陵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2-12-1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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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

为了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根据区长办公会议精神,决定将我区农村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至130元/人·月,实现城乡一体化。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泰州市海陵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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