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索引号 3212020031/2024-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海陵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2-09
发文字号 时 效 有效
海陵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02-0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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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zhl.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陵区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促进法治政府、数字政府建设,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主阵地,政务新媒体、户外大屏、社区公示栏等多渠道并行,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围绕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提振消费市场等方面,全年主动公开政策文件114件,发布政策解读55条,民生信息8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江苏省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坚持部门协商会办机制,做到受理、调查、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闭环管理。2023年,全区共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2件,予以公开43件,部分公开18件,不予公开10件,无法提供34件,因重复申请不予处理1件,其他情况16件,未出现复议被纠正、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确保上网信息准确、安全。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依托江苏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进行统一公开,持续做好动态更新和维护。2023年度,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2件,现行有效1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完成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常态化推进政务新媒体监管,加强“人工+智能”监测,强化内容保障建设,畅通互动交流渠道,确保健康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印发《海陵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制定政务公开考核细则,提高考核针对性和区分度,促进各镇街、各部门(单位)积极履行政务公开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3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51

行政强制

70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054

注:2023年,本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认定和清理,故存在与往年数据不衔接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8

0

0

0

0

0

1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3

0

0

0

0

0

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0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4

0

0

0

0

0

3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5

0

0

0

0

0

15

(七)总计

122

0

0

0

0

0

1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1

0

4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公开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与企业、群众互动交流有待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完善,一是筑牢队伍建设基础,加大培训力度,以实效、实用、实操为导向,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注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多样性解读,实施过程中,关注落实效果和社会反响,加强跟踪解读,引导社会预期。三是优化互动交流实践,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紧密联系民生关切,紧盯企业发展需求,探索多方参与、多元互动的政务公开活动,构建政府与企业、群众沟通交流的良好生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度全区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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