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招商引资信息
泰州市第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建筑资质维护、续期、分立或转移招募公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3-10-07 16:41
  • 浏览次数:

2023年6月15日,海陵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1202破申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泰州市恒丰干拌砂浆有限公司对泰州市第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称三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6月27日作出(2023)苏1202破49-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高朋(泰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尽快推进案件程序,有效整合破产企业资源,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三建公司资质维护、续期、分立或转移,现将投资人招募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公开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投资人了解三建公司基本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

2、本招募公告中所属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3、本次招募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4、本公告由泰州市第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5、本次招募投资人投资仅为三建公司所持有的建筑资质,不包含三建公司的债权债务。

二、泰州市第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泰州市第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窦长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92550289902F

成立时间: 2010年2月3日

注册资本: 62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泰州市九龙镇东兴南路18号1幢104-4室

营业期限自: 2010-02-03至 /

经营范围: 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钢结构制造及安装。

三、三建公司建筑工程资质情况:

三建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资质证书号D232099177,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三建公司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资质证书号D332128675。经管理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报名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三建公司情况有所补充了解,并参与三建公司持有的建筑资质投资,但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3、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三建公司破产案件进展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一)报名条件及资料

1、意向投资人须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官网打印《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近三年内无失信行为;

2、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的履约能力证明(如银行征信报告或相关项目经验),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

3、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申报;

五、招募和遴选流程

(一)报名

1、意向投资人应于公告发布日至2023年10月15日17:00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寄送至如下地址,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盖章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收件单位:泰州市第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址:北京市高朋(泰州)事务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恒景国际花园C22栋13层

联系人:王律师 /庞律师

联系电话:15052401099 /17802583256

电子邮箱:1783880829@qq.com

2、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及投资人截至2022年12月底的财务报表。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拟投资企业、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相关项目经验等。

(2)信誉承诺函。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其本身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其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被追索等的承诺。

(3)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保密承诺函。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保密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保密保证金”)。

户名:泰州市第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55550180805979200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意向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领取《信誉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保密承诺函》的文件模板。全部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提请注意,报名期内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或虽提交报名材料但未完成保密保证金全款缴纳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尽职调查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联系管理人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提供力所能及的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的费用自行承担。

(三)建筑资质投资方案的提交

1、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须在2023年10月15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三建公司建筑资质投资方案》(纸质版一式四份,须密封提交)。提请注意,逾期未提交者,管理人有权宣布该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三建公司建筑资质投资资格。

2、三建公司建筑资质投资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投资对价、三建公司资质维护、续期、公司吸收合并、注销等符合政策要求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投资意向书(格式自拟)。

3、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三建公司建筑资质投资方案后,将向该投资人发出投资保证金缴纳通知,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投资保证金”,汇款账户同“保密保证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追加投资保证金。提请注意,限期内未完成投资保证金全款缴纳的,管理人有权宣布该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三建公司建筑资质投资资格。

(四)投资人遴选

1、管理人将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对投资人提交的《三建公司建筑资质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投资人管理人将发出《三建公司建筑资质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2、如仅有一家投资人对三建公司建筑资质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三建公司建筑资质重整投资方案》的,由管理人与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管理人将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3、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资人对三建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三建公司建筑资质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监督下,管理人将邀请债权人代表进行监督,投资人可在不低于第一次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确定三建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有权视入围三建公司建筑资质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轮候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五)保证金的处理

1、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其已缴纳的保密保证金及重整投资保证金自身份确认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后自动转为重整投资款的一部分(如重整投资款约定分期缴付的,则转为最后一期应缴重整投资款的一部分)。

2、其他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其已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将在告知书寄出之日起10日内原路退还;其已缴纳保密保证金将在三建公司重整程序终止之日起1个月后且经确认无违反保密承诺函之情形发生的前提下,予以原路退还。

3、如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三建公司建筑资质处置方案,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包括保密保证金和重整投资保证金)将在前述情形发生后予以原路退还。

4、如发生管理人和重整投资人均认可的导致三建公司建筑资质重整投资无法顺利推进的特殊情形,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包括保密保证金和重整投资保证金)将在特殊情形发生后予以原路退还。

六、瑕疵及风险披露特别提示

1、三建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前三建公司难以注销。

2、本次投资人招募,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资产可能存在的显性和隐性瑕疵由投资人自行核实、承担风险,投资人参与则视为认同所有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需自行承担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能够自主开展工作,熟悉工商、税务、住建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能够自主完成包括将三建公司从失信名单中予以移除公司及资质吸收合并、股权转让、公司注销等的全部相关手续;

3、管理人仅负责协助投资人办理三建公司建筑资质的维护、续期、分立手续,不承诺后果。管理人协助投资人的全部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4、如三建公司资质维护、续期、转移等投资计划无法完成,管理人已收取的投资款无需退还给投资人。

5、三建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已被人民法院多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他影响三建公司信用记录修复的信息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管理人对此不作保证),该等司法措施及不良信用记录短期内难以消除,管理人不承诺在固定期限内可以全部消除,投资人需自行评估相应风险:

6、存在未申报债权人向重整后三建公司主张权利的可能,存在股权变更及变更费用的风险及税、费风险,存在其他可能的隐性风险:

7、管理人利用资质处置公司处理原三建公司债权债务,投资人须配合进行清算和转移债权债务,在此过程中存在或有风险,包括由于三建公司原有项目结算、保修、支付、施工、竣工验收、债权人维权等带来的附带风险与责任;

8、在投资人出具投资方案并经选任为中标投资人后,因政策、经营风险发生变动的,投资人不得以该变动为由拒绝支付投资资金或减少投资资金或要求债务人、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9、本招募公告对三建公司资产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投资人参与投资提供参考,不能作为投资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投资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管理人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担责任;

10、被确认为投资人后,三建公司原有资质维护、失信解除、公司吸收合并等手续及费用均由投资人自行办理、承担。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律师 15052401099、庞律师 17802583256

管理人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恒景国际花园C22栋13层北京市高朋(泰州)事务所

监督电话:0523-86391615姜法官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泰州市第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